湖北荆州:出台建筑工程未批先建管控长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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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有关城区建筑工程未批先建问题整改,荆州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认真研究,依法作为,纠正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未批先建管控工作的通知》,形成长效机制,力求务实有效。在责任行为上,明确了参建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尽的责任、该履的义务,要求各参建企业必须遵守建筑市场秩序、对参与未批先建的企业,包括施工总包、专业分包,特别是桩基础、预拌混凝土和建筑起重设备等企业,谁参与就罚谁,确保“精准打击”。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到位监督、从严处罚,对未批先建切实做到不姑息、不留情、不放过。在管控作为上,结合机构改革和审批改革健全机制联合监管,加强同市直相关单位的互动,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新型智慧监管,对未批先建工程提出了工程质量“门槛”,以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在惩戒有为上,对参与建筑工程未批先建的企业和个人,规定了限制申报建筑行业各类评先评优,下调建筑市场企业年度信用等级,严控拿地、投标、入市、从业等经营活动,实行对房地产开发未批先建项目的预售价格惩戒等,这一系列的“负面清单”措施,将对建筑工程未批先建形成高压态势,有效管控未批先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