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点实验室基础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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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点实验室基础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点实验室基础设施”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德竞磋(货物)****-***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点实验室基础设施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万元项目分包个数无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点击此处下载)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磋商文件售价***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号公寓楼**楼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女士电话:****-*******转***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西宁市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号公寓楼**楼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栾女士联系电话:****-*******转***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号公寓楼**楼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收款人******银行账号************其他事项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