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淄博市博山区双山路128号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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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名下坐落于淄博市博山区双山路***号房产、地上附属物、附属房屋及土地一宗。房产证号分别为**-*******、**-*******、**-*******,证号为淄国用(****)第B*****号。详见附件中评估报告。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吴法官,联系电话:****-*******)统一安排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和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及权属变更登记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法定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金、规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看管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年**月*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分行,账号:**** **** ****),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法院咨询电话:****-*******;***********淘宝技术咨询:***-***-****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淄博市博山区双山路***号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物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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