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第19包(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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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Fragment****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第**包(二次)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F****-**-****项目包别:第**包:人工气候室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金马路*号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零叁拾伍元(¥******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mm厚聚氨酯彩钢板(含密封胶) 规格型号:H*** 数量:*** m* 单价:***元。*、制冷机组 规格型号:ZB**KQ 数量:*套 单价:*****元。*、气候室控制系统 规格型号:FYS-**** 数量:*套 单价:*****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潘尚莲、谢红斌、王海涛、黄玉芳、汪建中采购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号联系人:施老师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项目负责人:严子强 联系电话:***********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收费金额(含评审费):****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电话:严子强 ***********;张怀远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安**********年*月**日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 EndFra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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