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山亭镇垃圾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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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人民政府乙方:莆田****** 根据招标编号为[******]zhx[GK]*******的山亭镇垃圾清运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合同标的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产地类型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年国内************莆田******莆田******合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捌仟元整元(¥******.**)。*、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生效,详见招标文件;*.*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人民政府;*.*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山亭镇辖区内(含集镇区及各社区、自然村等)的垃圾清运。*、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考核制度:分为二级考核制度,一级考核组为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督查组。二级考核组为甲方组成的日常管理考评组。 *、考核次数:督查组对乙方的考核原则上两天一次,日常管理考评组对乙方作业组的考核原则上每日二次,采取不定时不定点考核。 *、检查内容:乙方应及时对各村垃圾池、*.*立方垃圾箱进行清理,转运至垃圾集中点(中转站),拒不清运的由各村自行组织进行清运,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从承包费中直接扣除。 *、计算方法:考核时间为每月*日到月底,根据各级考核组发现的问题及扣款情况,作为每月承包费结算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及《山亭镇垃圾清运项目考评标准》《山亭镇垃圾清运项目路段情况表》等要求等进行验收。*.*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按照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根据考评、扣款结果和上月实际垃圾池、垃圾箱个数统计,于次月**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期满并经双方书面结算后*个月内无息退还。*、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违约责任甲方对乙方每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发现乙方没有按要求清运,每次罚款****元;垃圾池或垃圾箱垃圾不及时清运,每个罚款***元;在省、市、区级检查中被通报,垃圾不及时清运每个池或箱罚款***元;在上级检查中因垃圾清运不及时被扣分的,罚款****元。每月将不定期对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作业人员每少一人的,扣罚****元/人,配备不足*人,当月承包费减半;发现清运车每少一部每次扣罚***元/部,发现**次以上(包含**次)情况或配备不足*部,当月承包费减半;日常巡查时发现作业人员脱岗离岗等不在岗情况的每人每次扣罚***元,发现**次以上(包含**次)情况,当月承包费减半;发现配备清运车但明显摆设或未正常使用的,每部每次扣罚****元,发现**次以上(包含**次)情况,当月承包费减半。如果出现*次月承包费减半的情况,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由乙方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解决,协商不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甲方:
l、甲方有权对乙方清运区域的保洁、清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考核。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乙方:
l、乙方及其雇用的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加强对工人作业的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发生人员或车辆等安全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乙方应与工人签订相应书面用工合同,并为工人办理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手续。乙方与工人签订的用工合同及人身意外保险手续应送甲方备案。如果出险,除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外,其它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对招聘工人进行相关必要的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持证上岗,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保洁清运的要求作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保洁清运任务,并积级配合甲方进行检查、考核等工作。
*、乙方配置的垃圾收集车必须是密闭的,不会造成“滴、撒、漏”。
*、在承包期间,如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在清运、清扫保洁收集垃圾等工作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致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 甲方: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人民政府乙方:莆田******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住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下磨路***号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吴宪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莆田分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山亭镇人民政府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