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县农业农村局光泽县精准扶贫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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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光泽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中国************ 根据招标编号为[******]XY[GK]*******的光泽县农业农村局光泽县精准扶贫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产地类型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产品属性**-*C******其他保险服务光泽县精准扶贫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国内**************PICCPICC无合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业主指定位置;*.*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交货。*、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保险对象:光泽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共****人(其中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 **人)、非建档立卡低保户 ***人,作为被保险人,合计 **** 人。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保险人。*、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按合同要求付款。*、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违背合同条款,双方应及时沟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协商无法解决,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服务期间,如果甲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服务,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服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返还全部保险费,并赔偿甲方因服务终止带来的损失。。**、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补充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住院或非第三方意外伤害的住院和特殊门诊就医发生的所有医疗费,扣除全年累计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额、民政救助额(含慈善总会救助额)、大病保险理赔额、省级医疗叠加保险理赔额等各项补助款之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以此为基数进行分档核算,再按比例理赔。具体如下: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下的不赔付。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上(含***元),*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 以上(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建档立卡贫困户最终理赔金额不超*万元 ②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下的不赔付。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上(含***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最终理赔金额不超*万元 ③非建档立卡低保户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下的不予赔付。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上(含***元),*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 以上(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非建档立卡低保户最终理赔金额不超*万元**、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光泽县农业农村局光泽县精准扶贫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买方(甲方):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卖方(乙方):中国************ 目 录第一条 签订依据 * 第二条 合同标的、价款 * 第三条 保险方案 * 第四条 服务方案 *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 第七条 违约及合同解除 * 第八条 争议和解决 * 第九条 其他 *买方(以下称:甲方):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卖方(以下称:乙方):中国************ 甲方向乙方购买光泽县精准扶贫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项目,乙方表示同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甲方根据 ******(招标代理机构)对光泽县农业农村局光泽县精准扶贫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XY[GK]*******)的招标结果,以及本采购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第二条 合同标的、价款 合同标的描述: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 其他保险服务 PICC 南平市 ******* * ******* 投保期限为****-****年。每年投保人数根据光泽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提供的光泽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非建档立卡低保户的人数确定第三条 保险方案 投保人: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被保险人及受益人: ****年-****年光泽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非建档立卡低保户,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受年龄限制。 保险责任: 补充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住院或非第三方意外伤害的住院和特殊门诊就医发生的所有医疗费,扣除全年累计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额、民政救助额(含慈善总会救助额)、大病保险理赔额、省级医疗叠加保险理赔额等各项补助款之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以此为基数进行分档核算,再按比例理赔。具体如下: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下的不赔付。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上(含***元),*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 以上(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建档立卡贫困户最终理赔金额不超*万元 ②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下的不赔付。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上(含***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最终理赔金额不超*万元 ③非建档立卡低保户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下的不予赔付。 个人自付医疗费***元以上(含***元),*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不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万元 以上(含*万元)的=个人自付金额×**% 非建档立卡低保户最终理赔金额不超*万元 责任免除 对被保险人(即保障人)的下列医疗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经司法部门认定责任后,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 (二)因违法犯罪、酗酒(包括饮酒后)、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戒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被保险人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整容(烧伤、创伤整容除外)、美容、矫形、健美、减肥、增肥、增高、健康体检项目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及科研性、临床验证性诊疗。特别约定 (一)对于被保险人在本协议生效前的未治愈疾病,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补充医疗保险责任。(二)采取风险动态调节承保方式,次年保费费率根据上年赔付情况进行适当浮动。 投保手续 甲方提供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其他相关信息,乙方接受承保后,应向甲方出具保险单、保险费收据和参保人员清单。 年保险费: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包含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人)保费***元/人/年,非建档立卡低保户***人保费 ** 元/人/年。 ****年合计保费:壹佰肆拾伍万捌仟肆佰贰拾元整元整(小写:*******元整) 保险期间: 第一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第二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费支付 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本年度的保险费通过银行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开户行:农行延平支行; 账号:**-*************** 理赔手续 为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提升服务,方便参保患者,在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时,以医保信息系统提取的医疗费用补偿数据加盖数据出处的公章为依据,出险人员仅需提供保险金权益人身份证件及银行账户,无需提供保险金权益人头像、发票、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表、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出院小节和医嘱等材料。第四条 服务方案 *、乙方应设立保险服务小组 乙方应指派专门人员成立保险服务小组,在协议签署后立即投入正式工作,负责处理一切保险事宜;同时,应确定日常联系人并建立联系邮箱,负责日常的联系及保险服务工作。 如乙方的专项服务小组成员及联系邮箱发生变动,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认为保险服务小组成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或服务,有权要求撤换该成员。专项服务小组人员名单 单 位 职 位 姓 名 职务 联系电话 ****** 小组组长 康荣生 副总经理 *********** ****** 承保负责人 杨忠烨 非车二部经理 *********** ****** 理赔负责人 张甫兴 理赔中心主任 *********** ****** 医疗服务联系人 游钟松 理赔中心副主任 *********** ****** 客服负责人 黄历春 客服部经理 *********** 光泽支公司 日常服务联系人 李志超 非车险业务主办 *********** 光泽支公司 理赔联系人 胡伟林 理赔分部经理 ************、乙方定期报告制度:承诺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提供理赔数据。 *、乙方设立**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 *、乙方承诺保险服务中含有“现场查勘与案件调查:发生保险事故时,理赔人员在接到被保险人或甲方的报案后应尽快明确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如投标人需要赴现场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查勘或案件调查的,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如不需要现场查勘,则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材料为理赔依据”条款。 *、乙方承诺保险服务中含有“资料收集: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指定的理赔机构应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或委托经办人需要提交的索赔材料,如索赔材料不全的,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条款 *、乙方保险服务中含有“定责定损时效:在索赔材料齐全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和损失核定,并将理赔款转给被保险人账户”条款 *、乙方承诺每年组织至少两次对贫困家庭慰问活动 *、乙方保险服务中含有“建立人员变更报送机制:投标人的专业服务小组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变更情况”条款。 *、乙方承诺保险服务中含有“重大、疑难及争议案件的联合处理机制:建立针对重大、疑难及争议案件的联合处理机制,保险人与业主共同参与。负责对经甲方认可的重大、疑难及争议案件进行处理和鉴定,并作出启动预付或赔偿的决定。” 条款 **、乙方承诺在亏损的情况下,仍及时赔付。 **、乙方确定一名保险业务联络人李志超,定期与业主方联系。 **、乙方承诺建立对业主定期及不定期回访制,加强双方的沟通:听取业主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并进一步完善理赔服务。 **、乙方承诺会制作保险手册,并发放到光泽县贫困家庭,提高贫困户对保险保障的认知度。 **、乙方承诺对于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的损失程度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乙方承诺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人员管理的工作制度、奖惩制度。保证本项目的服务工作质量。 **、乙方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光泽县文昌路**号。 **、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数发生动态调整需要增加投保人数的,应由农业局扶贫办出具投保人数调整说明并盖章,追加缴纳相应人数的保费,按全年保费标准缴费,材料收集齐全后交与乙方出具批改单,并承担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保险责任。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该项业务的行政审批流程并开始实施。 (二)甲方依约支付保险费。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理赔相关资料。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利用在全国各县、乡镇的网络优势,实现属地报赔案,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 (三)乙方应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及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后及时审查,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个工作日内赔付保险金。 (四)乙方指定的日常服务联系人应保持服务回答各种咨询、解答各种疑难,办理报案等多种服务功能。 第七条 违约及合同解除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违背合同条款,双方应及时沟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协商无法解决,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服务期间,如果甲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服务,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服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返还全部保险费,并赔偿甲方因服务终止带来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作出对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释的规则。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首年度保险期限结束后双方应将本年度合作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双方无异议后重新签订次年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市 县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 甲方:光泽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中国************住所:文昌路**号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路***号人保大厦***单位负责人:赵虹玉单位负责人:何文静委托代理人:邱学文委托代理人:翁沁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延平支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南平市光泽县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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