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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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HJZB[XJ]*******的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产地类型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产品属性**-*A********除害虫用灯建宁县农业农村局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项目采购*批国内************科中杰KZJ-tynDZJ*UG*无合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所需货物到达采购方项目安装示范点,**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交付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条件:投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质量要求和产品技术参数。*、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检验程序:出厂检验、到货验收、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所有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支付合同款总额的**%(首次付款前乙方开具合同等额发票);乙方在质保期间无违约情形,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如果乙方不履行约定的保修义务,甲方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支出,质保金的余额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向甲方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违约责任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甲方使用,每天按合同总额的*%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天,按合同总额的*%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超过**天,按合同的*%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超过**天,按合同总额的*%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若货物运行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出现性能不达标或与实际功能不符视为虚假应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技术参数有设定范围值的,按设定范围值的执行,如无设定范围值的(允许乙方正负偏离*%以内)**、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安装调试
(*)乙方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及需甲方配合的事项。
(*)乙方负责将全部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项目安装点,货物到达项目安装点后,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货物进行初验,若发现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项目安装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派服务人员到项目安装点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并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项目安装点使用。安装调试期间,乙方至少有*名设备技术人员负责安装现场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甲方项目安装点应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障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乙方必须加强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此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全责。
(*)免安装费、免送货上门费。
*.*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质保期≥叁年(如厂家出厂质保期超过叁年的,以厂家出厂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免费上门保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质保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应为*小时以内,**小时内修复使用;若**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质保期后,乙方应提供或指定维护机构对货物进行维护和修理,能在甲方提出问题后**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
*.*人员培训 乙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培训,直至甲方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为止。
*、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检验程序:出厂检验、到货验收、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等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保证货物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且需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出厂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等)。
(*)到货初验:乙方将货物送达项目安装点后,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对货物的样式、数量、质量、外包装等基本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农业装备管理部门有权将对设备的质量进行抽检。
(*)最终验收;乙方将所有设备安装调整完成后,由甲方与第三方验收专家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招标要求。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若货物运行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出现性能不达标或与实际功能不符视为虚假应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叁份,甲方及乙方各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原件)。
(*)验收费用:设备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若货物运行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出现性能不达标或与实际功能不符视为虚假应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技术参数有设定范围值的,按设定范围值的执行,如无设定范围值的(允许乙方正负偏离*%以内)
。 甲方: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住所:福建省建宁县水南金钩山**号住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电商产业园*楼***单位负责人:掲重阳单位负责人:黄传锐委托代理人:黄得裕委托代理人:熊珍珍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建宁县支行开户银行:建宁县闽江源信用社账号:***************** 账号:**********************签订地点: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