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关于308准分子光治疗系统和激光光子工作站采购项目标后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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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项目名 称: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关于***准分子光治疗系统和激光光子工作站采购项目*、原公告项目编号:[******]SHHY[GK]********、首次公告日期:*、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原结果公告中标供 应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故取消其中标资格,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本公告为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请投标供 应商传真(****-*******)回函确认本公告已收悉,否则视为收悉本公告并且无异议。*、采购人名 称:上杭县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上杭县北二环路东段 项目负责人:邱新祥 联系电话:************、代 理机构名 称:福****** 地址:龙岩市上杭县临江镇振兴路***号三和大厦三楼 项目负责人:傅晓珍 联系电话:*********** 福******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