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徽商银行关于淮南分行新办公大楼消防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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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淮南分行新办公大楼消防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淮南分行新办公大楼消防工程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淮南分行新办公大楼消防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G****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项目负责人:董媛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人:董媛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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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