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海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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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受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进行泰州市海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条件的合格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编号:THZC—********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三、采购预算及期限:每年维修金额总计约***万元。各中标单位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采购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对应的服务),并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单独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投标单位须是泰州市海陵区或泰州医药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的维修场所的综合修理厂,且需经泰州市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一类维修资质汽车维修企业,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财库〔****〕***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 (*)查询截止时点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a.各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前由信用查询渠道自行查询打印,并作为获取招标文件条件之一;  b.各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前由信用查询渠道自行查询打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信息信用的使用规则:仅用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信用记录进行动态甄别。 (*)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将不予以认可。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采购文件获取形式:已发送报名申请的企业授权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至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免费获取。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万元整,供应商以银行投标保函或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于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无须封装在投标文件内)(保函参考格式附后)。收款人(受益人)为采购人。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索赔: 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⑸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投标保函、银行本票或汇票将由采购人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当场退还其投标保函、银行本票或汇票。  九、质疑处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及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本中心提出质疑。其中有关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方面的内容直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有关组织程序方面的内容可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请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十、投标报名: 投标单位必须在****年**月*日 **:**时之前将《报名申请》以描件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中心,投标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THZC-********投标确认函(**单位)”。****年**月*日**:**时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中心,采购人在开标时有权拒绝其投标。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规定,当投标报名家数不足三家时,本项目应予废标。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号 *.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洪女士,电话:****-********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邮政编码:****** 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年*月**日 报名申请格式: 报名申请 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今知悉贵单位发布的泰州市海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THZC-********)招标公告,现委托(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该项目投标报名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骑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加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投标保函(参考格式) 保函编号:  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将于   年    月    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的投标,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 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币种)(大写)元(小写)。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日 (含**日), 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 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采购合同; *.被保证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被保证人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被保证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 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 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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