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沙地乡人民政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第二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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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市沙地乡政府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及采购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对恩施市沙地乡政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因第一次磋商活动失败,现组织第二次磋商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一、项目编号:ESZC(C)-【****】H**号二、项目名称:恩施市沙地乡人民政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第二次)三、磋商内容: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视频监控系统详见技术参数部分详见技术参数部分四、采购预算:**.**万元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八、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sweb/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分整(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逾时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十一、递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磋商地点:恩施市民之家四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开标室。十二、询问和质疑:响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十三、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四、联系方式:采购人:恩施市沙地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李越华联系电话:***********地址:恩施市沙地乡民英大道*号 邮编:****** 集中采购机构: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严股长 联系电话:****-*******地址:恩施市民之家五楼(金桂大道 **号)邮编:******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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