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吉水县城路灯及路灯灯饰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编号:金昌政采字2019JS14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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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年度吉水县城路灯及路灯灯饰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编号:金昌政采字****JS**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度吉水县城路灯及路灯灯饰维修材料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内容“第七章评标办法”进行以下更正:
原文件内容:
一、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价格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分*技术分**分*.*基础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的得**分,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按无效标处理。**分*.*质量保证*、灯具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照明灯具CQC产品认证证书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能同时提供LED产品额定功率***W的CQC证书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其试验报告中光通量为****小时的加*分,为*****小时的加*分,不累计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授予的证书及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属于最新政府节能采购清单目录内产品,提供所在政府节能采购清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不得分;*、投标人提供LED灯具***W相关色温、灯具效能*、显色指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加*分。(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LED灯具***W相关色温、灯具效能*、显色指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加*分。(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LED灯具***W相关色温、灯具效能*、显色指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加*分。(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分*商务分**分 *.*企业实力与信誉*、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由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AAA级企业”证书的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有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有一项加*分,最高*分。(评审依据: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分*.*企业业绩投标人****年*月*日至今以来具有道路LED照明工程销售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万得*分,≥***万得*分,≥***万得*分(不累积计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分*.*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包括质保期内、质保期外的服务措施与承诺)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得*~*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分
现更正为: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价格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分*技术分**分*.*基础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的得**分,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按无效标处理。**分*.*质量保证*、灯具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照明灯具CQC产品认证证书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能同时提供LED产品额定功率***W的CQC证书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其试验报告中光通量为****小时的加*分,为*****小时的加*分,不累计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授予的证书及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属于最新政府节能采购清单目录内产品,提供所在政府节能采购清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不得分;*、投标人提供LED灯具***W相关色温、灯具效能*、显色指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加*分。(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LED灯具***W相关色温、灯具效能*、显色指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加*分。(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LED灯具***W相关色温、灯具效能*、显色指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加*分。(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分*商务分**分 *.* 体系认证*、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分*.*企业业绩投标人****年*月*日至今以来具有道路LED照明工程销售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万得*分,≥***万得*分,≥***万得*分(不累积计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分*.*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包括质保期内、质保期外的服务措施与承诺)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得*~*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分
二、开标时间:****年*月**号**:** 更改为:****年*月*号**:**
三、转保证金时间:****年*月**号**:**前 更正为:****年*月*号**:**前
此变更公告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请知悉!
采购单位:吉水县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江西******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