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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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 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THX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北路**号 成交金额:*********.**元 特许经营期年限报价(年):**年(含三年建设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号、【****】***号及皖价服【****】**号文件收取。 评审委员会名单:谷颍华、李小冬、马艳、钱宏伟、孙洪志、孙建敏、应连军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太和县健康路**号 联 系 人: 徐主任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号千城大厦写字楼*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附件:太和县城管局县城区立体停车库及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docx太和县城市智慧停车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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