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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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SFC********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交易分类货物类所属管辖范围市本级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相关公告长沙市轨道交******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长沙市轨道交******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废标公告长沙市轨道交******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澄清公告长沙市轨道交******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长沙市轨道交******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款规定:“采购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本项目要求提供类似产品的业主证明,但我公司类似产品的合******签订的,我公司无法要求业主提供证明。 请问:能否由合同中的采购方出具证明来代替? 谢谢!
答:若类似产品合******签订的,《业主证明》可由合同中的甲方出具。我要投标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jyxxzcgzgg/*****.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