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安保服务第二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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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年安保服务第二次采购包**********年安保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变更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年安保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HD****-FW-****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包**********年安保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由于场地原因,现将原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变更为****年**月**日下午**:**分,其他内容不变。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号街坊 联系人: 文部 联系电话: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十八街坊*栋**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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