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漓江生态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荔浦部分建设项目-荔浦市森林防火专业队营房及物资储备库施工招标公告控制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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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嘉华******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元[其中:预算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元),增值税******.**元,暂列金额*.**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元),增值税******.**元,暂列金额*.**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号文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 标 人: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招标管理机构:荔浦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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