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4-5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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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楼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楼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四-五层(二层),包括主要工作内容:成品装饰木门带门套、楼地面装饰为地砖和PVC塑胶楼地面、楼梯间地砖和花岗岩板装饰、内墙面卫生间墙面砖、其他内墙面砖墙裙及内墙涂料、天棚顶以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部份硅钙板、木色铝格栅以及卫生间铝板吊顶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工期**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浙江省外企业《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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