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四川美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质疑的回复函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质疑的回复函系统发布时间:****-**-**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供应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御林街**号委托代理人:江燕联系方式:***********被质疑人: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惠民大楼四楼联系人:何女士电话:****-*************因认为平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平武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次)(平政采磋〔****〕*号)的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于****年*月**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于****年*月**日依法受理。具体质疑事项:******质疑评标过程和******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审查:*、贵公司质疑该项目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违反有关规定。经查在此项目评标过程中,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与评审小组磋商后进入报价的供应商,同时统一在评标室独立填写最终报价。评审组在确认报价时,要求供应商按规定进行正确书写,确保所有报价清晰无误、没有歧义。在所有报价都确定无误后才进行的报价唱标,这符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定,故此项质疑不属实,不予采信。*、贵公司质疑******提供虚假社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查阅相关资料不能证明******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和职称证。故此项质疑不属实,不予采******质疑事项不属实,******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