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华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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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华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西华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西华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二、预算资金:******.**元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四、项目概况:西华县人民法院智能语音系统五、拟定投标人名称:河南******拟定投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号**号楼*单元*号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经西华县人民法院组织专家论证: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系统必须接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平台(基础能力平台),调用中院语音能力,******是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平台(基础能力平台)的供应商,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只能选择唯一供应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作为本项目的承建商,而河南************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指定的代理商,基于以上理由,选择河南******作为本项目的承建商。七、公示期限及公示发布媒体: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八、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西华县人民法院联系人(电话):陈星星电话:***********联系地址:西华县境内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王金强电话:***********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大厦**层b****室九、专家名单:马丽 杨春梅 张洪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华县人民法******提出意见(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