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亳州市谯城区薛阁办事处光明小区第501室(重新二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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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亳州药都******与李刚、李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李刚名下位于谯城区薛阁办事处光明小区第***室的不动产一处(房地权证亳字第*********号)进行拍卖。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李刚名下位于谯城区薛阁办事处光明小区第***室的不动产一处(房地权证亳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住宅。 瑕疵说明:该房屋未查询到土地使用证,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EndFragment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李刚 拍卖机构名称:京东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 *********** 二O一九年十月十一日(院印)亳州市谯城区薛阁办事处光明小区第***室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