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师范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一期项目-2019智慧教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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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受首都师范大学的委托,对“首都师范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一期项目-****智慧教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一期项目-****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BIECC-ZB****
三、招标内容:购买心理学院教学专用仪器一批,用于心理学院建设(名称、数量等如与招标文件有误差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包号名称分包控制金额 (万元)是否接受进口货物所属预算项目及编号(CA)项目总预算(万元)**心理学智慧教室***.******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一期项目-****智慧教室建设项目PXM****_******_******-JH****-XM******.******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目标是要发挥心理学科和心理学院专业积淀的优势,将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与学科专业深度融合,以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为建设目标,构建“智慧行政+智慧教育+智慧服务”三位一体办学格局,支持心理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师生满意度达到**%以上。实现智慧校园建设的纵向延伸,智慧课堂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发挥心理学科优势,实现教师的同课同师异构、学生学习能力图谱的建模等。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智慧教室与基础心理学智慧实验室建设、智慧教室与双创中心建设、智能行为观察室与多水平儿童发展数据采集中心建设、智慧实验室系统建设、团体咨询室和个体咨询室建设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四、合格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某包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它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室。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标书按包出售, 每包售价***元(电子文档下载地址:***.******.***.cn,进入主页后在页面中点击“标书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如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汇款单复印件及以下表格内容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统一填写为:“购买标书信息+项目编号”。如需快递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快递费**元人民币。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汇款没有到账或未收到购买文件的项目编号及包号、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的,不予登记。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 其它
(*)本项目本次分*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变更登记的信息,应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交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变更信息将不予认可。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首都师范大学行政楼***室(西三环花园桥西南)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八、其他: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 如本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九.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首都师范大学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层***
邮 编:******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
联系人:蔡轩、韩伯阳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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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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