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商铺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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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商铺出租 项目编号HACQ-*******-LS 挂牌起始日期****年**月**日挂牌期满日期****年**月**日(截止当日北京时间**:**) 招租****** 标的概况商铺位于位于涟水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以南,港口路以西,盐河涟水港对面的物流园*号楼面朝南由西向东*号、*号商铺两间,每间商铺面积均为***.**㎡,两间商铺总面积为***.*㎡,只限用于汽修。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 评估报告书编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标的评估值(万元) 招租起报价*.**万元/三年,租期为三年,最高价者中标(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 其他说明一、意向承租方须申请材料:(一)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二)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二、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一)本次公开招租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tpbidder/login.aspx),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abe**-***d-**f*-ac*d-dcbc**b***d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李帅帅:*********** ;陈超:***********。(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招租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批准后则采取以不低于招租起报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四)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http://***.******.***.**:****/hajj竞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五)保证金及价款支付:*、保证金缴纳:意向承租方必须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元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账户(票据用途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如不注明导致保证金收据无法开具的,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资审通知:在报名截止后开标前通过网上发出。开具保证金票据:意向承租方在开标前到中心三楼大厅财务室开具后到涟******登记。银 行 帐 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 开 户 银 行:涟水******营业部 账 号:**********************开户行行号:************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电话:****-*********、合同一年一签,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当年度租金。本次出租项目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公示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确认书、合同、租金缴款证明(均为原件)及保证金票据(背面须招租方签署“同意退还保证金”字样,并加盖招租方公章)至涟水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六)涟******按照(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承租方单向收取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 三、特别提示: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项目的简要说明,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内容和合同条款,联系人:陈磊,电话:***********。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承租方必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租方有权取消成交结果,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承租方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租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招租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联系人汪晓陈磊(招租人) 联系电话****-*******************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江苏省涟水县红日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王秀夫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招租,就乙方承租甲方所属物流园*号楼面朝南由西向东*号、*号商铺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涟水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以南,港口路以西,盐河涟水港对面的物流园*号楼面朝南由西向东*号、*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每间商铺面积均为***.**m*,两间商铺总面积为***.*m*,乙方只限用于汽修。
二、租赁期限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五日内,签订下一年度租赁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当年度租金。租金为 万元。
*、甲方收取乙方 ****元保证金,保证金于第一年合同签订后*日内交清。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终止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乙方应将租赁物及其设施交付甲方,甲方将保证金退给乙方(不计利息)。如若租赁物有所损坏,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设施维修费用,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付其余的维修费用。
*、乙方按时将租金打入甲方的账户。甲方的户名为:******,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涟水支行,账号为:********************。
四、交接及风险承担
*、双方同意按物流园*号楼面朝南由西向东*号、*号商铺现状进行交接,交接清单签署后,乙方保证不就商铺的任何方面向甲方提任何异议。交接含房屋、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资料复印件,交接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清相关款项后的次日进行。
*、甲方将物流园*号楼面朝南由西向东*号、*号商铺交付乙方时应制作交接清单,交接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约人员签字确认后,交双方保存,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交接后,所有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交接的同时为物流园*号楼面朝南由西向东*号、*号商铺足额投保火灾等财产保险,在整个租赁期内,乙方应及时续保,确保不留间隙,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被依法解除后或双方协商终止租赁合同后,乙方应将所租赁商铺完好归还甲方。
五、装修、改造、增建、维护及维修
*、乙方装修、改造、增建、维护时不得破坏甲方房屋的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乙方实施上述行为时,应先将上述相关方案交甲方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如乙方未经批准擅自实施上述行为,乙方应按每次*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实施上述行为,且损害甲方房屋结构或影响房屋安全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修复,整改修复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万元。
*、乙方装修、改造、增建、维护出租房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期满后,所有装修、改造、增建的设施均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拆除,也不能冲抵租金。如乙方严重违约,迫使甲方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所有装修、改造、增建的设施亦均无偿归甲方。
*、租赁期间,乙方所租房屋的屋面由乙方负责修缮,修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县委县政府规划、产业布局调整或开发区规划调整,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乙方如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对出租的资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核查。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付清租赁场所的租金,则视为乙方违约,如逾期*日仍不能足额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所有装修、改造、增建的设施亦均无偿归甲方。
*、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及时搬出,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天收取费用。
*、物流园*号楼面朝南由西向东*号、*号商铺范围内外只要是与乙方相关联所发生的所有安全、消防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间,乙方即成为承租房屋及场地的消防责任人,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对承租场所的消防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自己看管好物品,如有失盗与甲方无关。不允许在该经营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确保安全经营,如发生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国家环保和经营各项法规和要求。如有违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甲方发现乙方在环保方面有任何违规行为有权立刻解除合同,并报县相关执法部门处置。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被侵权、被损害、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所租赁商铺及原甲方所有设施、物品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抵押、担保、转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乙方不得在所租场地乱搭乱建,出现违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退出,并不退还未到期租金,同时提请相关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罚。
*、乙方负责所租用商铺等附属设施的安全,妥善使用,如发生安全消防失窃等事故,如造成甲方屋面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向供******缴纳电费和水费,因电费和水费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承租期间,应保持所租赁场所卫生干净,同时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将所承租场所打扫干净,如果出现卫生脏、乱、差等现象,乙方应及时清理,保证原承租商铺设施完好。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分租或转租给第三方,及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共用租赁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退还未到期租金,所有装修、改造、增建的设施亦均无偿归甲方,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物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需经规划、安监、消防等专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未满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乙方对承租场所的装修不得破坏、拆除,装修设施归甲方所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设立、安装或移动设施及设备,不能擅自设立隔断,不得擅自对所租赁商铺的结构改动或增加。
**、承租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法令的规定,合法经营,按章纳税。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承租期间,乙方下列行为应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① 物流园*号楼面朝南由西向东*号、*号商铺的装修改造;
② 在租赁商铺内搭建临时设施;
③ 在所租赁商铺墙面上张贴广告或其它宣传物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承租场所的房屋设施出现损坏或影响他人因此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补偿。乙方拒不维修,由甲方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租赁物的租赁应重新按流程进行招租。如乙方在下一轮招租中未能竞得,则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增加的设施以及装修费用等甲方不予以补偿,所有装修、改造、增建的设施均无偿归甲方。
八、房屋拆迁
*、租赁期间如遇拆迁,双方均应积极配合拆迁,乙方无条件撤离,合同自拆迁部门要求停止营业时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租金计至解除之日。
*、拆迁补偿协议由甲方和拆迁单位具体洽谈,涉及乙方的补偿归乙方,这里的补偿指装修补偿及营业损失补偿,如果拆迁补偿中没有装修补偿或营业损失补偿,则乙方不得向甲方、拆迁实施单位及拆迁单位提出任何补偿或补助的主张,当然,甲方应尽力向拆迁部门争取该两项补偿。
九、违约责任
*、未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在本合同中有专门约定条款的,按约定条款执行;没有专门约定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出现下列行为时,甲方可不经协商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① 将租赁物用于汽修之外的用途;
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又拒绝整改、或多次整改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
③ 因债务原因被强制保全或破产的;
④利用所租赁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⑤发生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行为。
十、其他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因战争、地震、社会动乱、政府行为等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可免除甲、乙方各自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涟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如需到有关部门备案,双方共同按规定办理,费用各自承担。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涟水县行政审批局壹份,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