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象州县人民法院关于登记为被执行人潘金友所有的位于象州县象州镇建新路99号1栋1单元2403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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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本院账户名:象州县人民法院,本院主页网址:https://***.******.***/****/**)对登记为被执行人潘金友所有的位于象州县象州镇建新路**号*栋*单元****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象州县象州镇建新路**号*栋*单元****号房产标的物详情(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建新路**号(金龙首府)*栋*单元****号,房屋所有权人:潘金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象字第**********号,总层数/所在层数:**/**层,登记时间:****年*月**日,房屋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户型结构:三房两厅两卫。装修情况:普通装修,入户门为木门,室内地面贴瓷砖,墙壁刮腻子,卧室均安装有门口,窗户为玻璃窗加防盗网,卫生间地面贴瓷砖,墙壁贴瓷砖置顶,厨房安装有橱柜,客厅及部分房间安装有固定柜子,房屋目前停电停水。瑕疵情况:部分墙面有污渍,部分墙面有腻子脱落现象,经向小区物业办公室咨询,该房屋截止****年*月**日,共欠物业费****.**元,房屋交付之前仍会产生物业费。备注:该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为******来宾分行,抵押金额******元整,他项权证号:象房他字第**********号。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产权证权属部分及房屋相对固定装修部分进行拍卖,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物品、家具,拍卖成交后,实际清空及交付房屋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完成后会主动联系买受人。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年**月**日**点**至**点**分,看样咨询报名联系******毛经理,电话:***********。竞买人按预约时间自行前往象州县象州镇建新路**号(金龙首府)。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部分墙面有污渍,部分墙面有腻子脱落现象。拍卖成功后清空或使用人自行搬离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之情况的接受,请竞买人慎重考虑,拍卖方不承担此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州县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桂****执***号,子账户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象州县支行营业室),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咨询办理“司法拍卖贷”业务,银行联系人:甘经理,电话:***********/****-*******;或******象州县支行,银行联系人:韦经理,电话:***********/****-*******。十一、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十二、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阿里巴巴)竞拍界面查询。举报监督电话:****-*******咨询电话:****-******* 覃法官拍卖辅助单位咨询电话:*********** 毛经理联系地址:象州县温泉大道***号象州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EndFragment象州县象州镇建新路**号*栋*单元****号房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