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保追加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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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保追加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品目采购单位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倩君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东莞市医疗保障局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鸿福路**号市行政办事中心*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二、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保追加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号)精神,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元,并于****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根据上述要求,按我市大病保险参保人数***万人计算,仍******追加资金合计*********万元两年,该大病保险承保追加项目分为包A、包B,共同为全市参保人承保。包A: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管理服务,预算金额:********元,服务期限:****年至****年;包B: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综合管理服务,预算金额:********元,服务期限:****年至****年。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年*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办我市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为中国************及************,两家公司按合同规定共同为全市参保人提供大病保险承办服务,不分区域、不分人群,合同期为*年。****年*月,省医保局下达文件并要求****年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工作,时间紧迫,且为了确保大病保险承办项目的连续性,不影响参保人待遇核付及医保承办业务的正常运作,与主项目能够实现有效衔接,建议大病保险承保追加项目分为包A、包B,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确定由原承办大病保险项目的商保机构继续承办该项追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 二) 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包号供应商供应商地址A包中国************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心东源路人保大厦B包中国************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号广东荔湾大厦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罗正兵,工作单位:广东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鸣秋,工作单位:东莞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陈旭坤,工作单位:东莞东华医院,会计师。(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第二种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十、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碧彩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倩君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号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地址:东莞市鸿福路**号市行政办事中心*楼联系人:梁倩君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号行政中心主楼**楼**室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发布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