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PS拍-2019-11、12号等二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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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号等二宗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事项 编号地点面积(㎡)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PS拍-****-**号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约*****见规划条件文件见规划条件文件PS拍-****-**号秀屿区东庄镇约******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年*月**日下午*:**至*:**交至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以上二宗地块分为*个标的进行抽签,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开标室*)。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