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丹江口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含易地扶贫搬迁供水)配件及管材采购招标公告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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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江口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含易地扶贫搬迁供水)配件及管材采购招标公告变更的通知各投标人:现对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为:丹江口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含易地扶贫搬迁供水)配件及管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DJKYC-*******的公告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原公告中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内容为:(*)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以经销商名义参与招标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将供应商资格条件修改如下:(*)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知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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