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交公示】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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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成交公告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
项目编号:czcg******-***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南京供电段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兴安路**号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报价、服务要求: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投标报价服务要求 *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元详见交易文件评审委员会名单:薛克松、胡业保、郑文骥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
地址:滁州市琅琊新区*楼
联系人:薛克松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向东***米*号楼**层
项目负责人:杨韦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元收取,专家评委费以实际发放费用为准。
收费金额:****元(不含专家费用)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琅琊新区*楼或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向东***米*号楼**层,联系电话:***********或***********。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采购人(盖章):滁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公示日:****年**月**日
附件:
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交易文件 附件: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成交公告***.******.***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评标结果公告***.******.***清琅别院安置房铁路电力迁改项目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