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沥海镇海滨路以东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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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海镇海滨路以东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绍兴市滨海******建设的沥海镇海滨路以东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于****年**月**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总监)
浮动率(%)
基准价(万元)第*名
******
刘艳波
-**.****
****.****第*名
/
/
/第*名
/
/
/拟确定中标人
******
刘艳波
-**.****中标工期
***
面积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发包人
/
发包人地址
/项目描述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发包人
/
发包人地址
/项目描述
/被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
******与浙江******存在关联关系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
浙江******
浙江************存在关联关系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公示期限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备注
******与浙江******存在关联关系
招标人:
绍兴市滨海******
地址:
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
代理机构:
浙江******
地址:
绍兴市元城大厦**楼****-*室
联系人:
过晨
电话:
****-********说明: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投诉职能受理部门:绍兴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电话:********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监督检查处电话:********备注:*、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表格中有多个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情况等填报内容的,招标人自行扩展表格内容,也可采用附件形式。 *、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部门招标办、中心各一份。附件下载:中标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