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馆运动木地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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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馆运动木地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馆运动木地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H**CG****HW****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新四平公路***弄**幢*层**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壹仟贰佰玖拾捌元(¥*******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馆铺设运动实木地板 规格型号:M** 数量:**** M* 单价:***.*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俞蓓、许业玲、姚雪颖、毛毅涛、罗振
招标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项目负责人:严子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号文)执行
收费金额(含评审费):*****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电话:严子强 ***********;张怀远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供应商业绩:(*)合同名称: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球类训练馆附属工程(体育专业木地板);签订时间:****年*月。(*)合同名称:上海崇明体育训练基地(一期)项目室外场地体育工艺运动地板;签订时间:****年*月。(*)合同名称:武汉市东西湖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场地体育工艺设备;签订时间:****年*月。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投标文件中未见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具有CMA资质的机构出具的UV漆的检测报告。依据招标文件**.*条,做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公告。
安******
****年**月**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