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娄双国土告字[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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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 双峰县和森路与富厚路交叉口东北角*****.**商业与商务**年 容积率:*.*≤FAR≤*.* 建筑密度:**%≤D≤**% 绿地率:≥**%**** ******万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挂牌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娄底分行
账 号:*****************
(*)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
(*)中国光大银行娄底分行
账 号:*****************
(*)中国银行娄底市乐东支行
账 号:************
(*)******娄底市分行
账 号:********************
(*)交通银行娄底新星南路支行
账 号:*********************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财务科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科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一科于****年**月**日**时前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该宗土地挂牌报价活动截止时间至:
****年**月**日**时**分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双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该宗地上建、构筑物处理按双峰县城建投(双城司【****】**号)请示及双峰县政府批示做废弃物处理。
(六)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自然资条函[****]**号”《双峰县和森路与富厚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实施。
(七)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挂牌须知》。
(八)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