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临泉县2019年农村公路二期建设项目(X106(张新至陶老)、X110(谢马路)县乡道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第一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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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泉县****年农村公路二期建设项目(X***(张新至陶老)、X***(谢马路)县乡道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第一次澄清 项目编号:LQGC********-*-* 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异议、投诉中“(*)投标人认为本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果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异议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异议书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异议:①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的;②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③不符合异议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被判定无效异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异议人其异议无效的理由,记录无效异议一次,并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③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③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④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⑦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⑧为限制工程招投标领域挂靠、无序投诉现象,要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进行异议的,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现改为“(*)投标人认为本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果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异议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异议书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异议:①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的;②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③不符合异议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被判定无效异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异议人其异议无效的理由,记录无效异议一次,并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③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③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④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⑦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⑧为限制工程招投标领域挂靠、无序投诉现象,要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进行异议的,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对该项目的异议(质疑):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 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采购人名称),地址 临泉县前进东路(接收异议(质疑)具体地址),咨询电话 ****-*******。 对该项目的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项目所在地或交易地政府授权的单位名称),地址 临泉县政务新区南楼(接收投诉的具体地址),咨询电话 ****-*******。” 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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