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本级]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彭湖高速彭泽西互通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 [第1次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彭湖高速彭泽西互通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补遗如下: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二、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及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并附在本表后)。”现变更为:“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及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附在本表后)。” 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者以本补遗书为准。招标人:彭泽县交通运输局****年**月**日相关补遗文件请至用户系统进行下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