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桐城市东部新区供水管线材料采购项目(一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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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东部新区供水管线材料采购项目(一包)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桐城市东部新区供水管线材料采购项目(一包)项目编号:TCCG(****)***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 第一包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庆市境内中标金额:*******.**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供水管线材料评审委员会名单:许桂宝、汪朝菊、张德斌、钱红青、朱娴招标人名称:******(******)联系人:汪先生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中心三楼项目负责人:叶峰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 **** 年 **月 **日至 **** 年 **月**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提出质疑,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或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