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县尹集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019111A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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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尹集镇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尹集镇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 无
中选成交供应商名称:河******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紫荆山路**号紫荆城写字楼**层****号
成交金额(费率):*.**%
项目总监:黄涛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灵璧县尹集镇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工期: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 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维友、刘福亚、陈明中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尹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璧县尹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侯宜飞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宿州市华夏世贸南楼 ***-*** 室
项目负责人:王波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号、皖价服[****]**号文;
代理费:****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华夏世贸南楼 ***-*** 室 ,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尹集镇人民政府
安徽******
****年 **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