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省卫生统计直报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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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委托,就其关于江苏省卫生统计直报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预算:(一)采购单位: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二)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卫生统计直报系统升级改造服务(三)采购项目编号:QC-**********C(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元)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近些年,随着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江苏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所涵盖的卫生统计内容越来越全面,并且各部门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广泛,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经济水平发展,江苏省设立了大量新区、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非标准行政区划的功能区。这些功能区有部分已经发展较为完善,具备有独立行政管理能力的卫生统计相关机构。但因直报系统的机构组织架构限制,这些机构在系统层面暂无法参与到卫生统计工作中来。因此,需要对江苏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从两个方面进行升级改造:其一,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合法行,更好的服务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改革大局;其二,改造直报系统机构组织架构,增加江苏省个性化的行政区划。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为保证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号院*号楼**层C****、C****五、专家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根据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江苏省卫生统计直报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需要,经专家论证,申请理由充分:目前该系统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部署使用,******是软件开发、建设的原单位,为保证省级信息系统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系统的一致性、兼容性及服务的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由******承接本项目。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江苏省卫生统计直报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具有唯一性和延续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曹云 工作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职称:高工 姓名:唐文 工作单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职称:科长 姓名:张国明 工作单位: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职称:高工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本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下午**:**截止,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七、本次招标联系人:(一)代理机构:******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号产业园*栋***室联系人:李可鑫 联系电话:***-********(***********)邮箱:****** (二)采购方: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号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函或电话联系。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