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长洲区长钢大道新安段道路项目(D-B)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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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区长钢大道新安段道路项目(D-B)总承包(GXJD-****(ZB)-***)招标文件补遗(二)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长洲区长钢大道新安段道路项目(D-B)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GXJD-****(ZB)-***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日期:****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 梧******(代建单位)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安邻路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企业孵化器*号科技 大楼***室 ***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栋*层 联 系 人: 叶生 联 系 人: 范栩瑞 电 话: ****-******* 电 话: ****-******* 六、更改内容: *、 原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号】最新设计资质要求。现把投标人设计资质修改为: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一)联合体情况(满分**分):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分;此项满分*分。现修改为:资格评审标准:(一)联合体情况(满分**分):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工期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其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招标人: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梧******(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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