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实行规范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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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R-****-*****
 
娄星发改〔****〕***号
 
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
机构实行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行业招标采购监管单位、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为健全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管理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平竞争,根据《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办法》(娄政发[****]*号)、《娄底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娄发改法规[****]***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选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娄星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选择名录(以下简称选择名录)。凡进入选择名录内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在各自业务范围依程序承接对应的业务。
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发改局)负责选择名录的建立和监督管理,并指导招标采购人依规选择代理机构。
三、申请加入选择名录的代理机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及以下条件:营业执照注册一年及以上;近一年承担并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项及以上;近一年项目负责人必须缴纳社保*个月及以上。
代理机构在从事代理业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加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名录:失信行为未消除的;受到行政处罚未满*年的;项目负责人或其工作人员受到行政处罚未满*年的。
四、申请加入选择名录程序: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本通知第三点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审核;
*.审核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首次加入选择名录;
*.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选择名录。
五、选择名录遵循定期更新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增补。每半年对名录进行一次集中录入,在首次建立选择名录后,后续有意加入选择名录的代理机构,按本通知第四点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凡审核符合条件的增补加入选择名录。
*.删减。对因违法违规或自愿申请等原因不能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审查后,将不适合继续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随时删减退出选择名录。
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遵照《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办法》(娄政发〔****〕*号)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执行。
七、加强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监管,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进行综合监督,行业监管部门进行行业监督,区纪委监委随机抽查监督。
八、时间安排
*.****年*月**日起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并进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登记。
*.****年**月**日前建立好名录库并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年**月**日起按相关规定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