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寿济路丹河分流工程侯镇段施工、监理、检测采购项目(施工二标段)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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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疑说明内容:
*、招标文件中未写明所需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请澄清
答: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各壹份,副本各柒份;全套电子版壹份(pdf格式的商务标、技术部正本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件,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采用EXCEL格式,存储媒介为优盘;电子文档系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评标办法”中“企业综合实力”要求业绩以“验收报告(验收材料)为准”,请问,提供项目完工证书可否作为加分项?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的“验收报告(验收材料)”是指能证明相关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完工证书内相关内容能证明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则可以认可;若完工证书内相关内容无法证明项目是否已通过验收,投标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的验收证明材料辅助评审。
二、补充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暗标),资格审查材料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分别装订(胶装)。若某一投标单位竞标多个标段的,商务标是否分标段编制不作规定;技术标应分标段编制、装订(胶装),技术标封面格式后附,备注打印时应删除。附件: 施工答疑文件-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寿济路丹河分流工程侯镇段施工、监理、检测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