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国创瑞展置地有限公司100%股权及7896.147548万元债权捆绑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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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四*********%股权及****.******万元债权捆绑转让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四*********%股权及****.******万元债权捆绑转让项目编码:G*****SC*******挂牌价格(万元):*****.******价格说明其中:股权挂牌价格****.**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万元。首次登载报刊:暂无首次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是否捆绑债权转让:是挂牌截止日期:****-**-**债权金额(万元)****.******是否联合转让:是是否控股权转让:是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标的企业 转让方承诺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四************成立于****年*月,注册资本****万元,原由四川省国有******(简称“******”)***%持股。****年*月,四川省国有资产******(简称“******”)**************%股权,******控股股东,介入冯家湾项目的开发。 ******主要资产中包含持有土地资产*宗。该宗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石羊街办殷家林村,证载土地面积*****.**m*(规划净用地*****.**m*,街头绿地****.**m*),容积率***.******.***,航空限高约**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该宗土地开发基本情况 因该宗土地开发项目所在区域为冯家湾片区,故该项目通称“冯家湾项目”。该片区的总体规划为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 该项目目前采用对外合作开发模式进行开发。现处于规划方案设计阶段,拟在****年底完成报规。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位)***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成立时间****-**-**所在地区四川成都市住所/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路*********企业性质(经济类型)******(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中介服务;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卿志立经营规模小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职工人数**人 其中:在岗**人,离退*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四川省国有资产******** %*四川省国有********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审计机构四川兴良信******备注以上数据出自****年*月**日专项审计报告。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季报***.******.***.**备注——资产评估情况(万元)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四川鹏源鑫房******评估基准日****-**-**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四川省国有资产******核准(备案)日期****-**-**评估报告文号川鹏源鑫资评报字[****]***号资产评估结果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流动资产(万元)***.******.***长期投资(万元)————固定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其他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流动负债(万元)***.******.***长期负债(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转让方简况转让方 名称:四川省国有******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四川省国有******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股份数——持有产(股)权比例** %持有股份数——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国有全资******所在地区四川 成都市 住所/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争涛注册资本(万元)*****.******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规模大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发展(控股)******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四川省国有******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四川省国有****** ****年度第七次董事会决议批准日期****-**-**批准文号——转让方 名称:四川省国有资产******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四川省国有资产******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股份数——持有产(股)权比例** %持有股份数——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W******(企业)/国有全资******所在地区四川 成都市 住所/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号四川粮油批发市场大楼第**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魏智方注册资本(万元)*****.******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规模大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发展(控股)******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四川省国有资产******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四川省国有资产****** 董事会决议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 五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报名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审计报告(川兴会审字【****】***号)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一)冯家湾项目说明 *.****年*月**日,本公司与四******(以下简称“虹瑶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双方合作开发成都市高新区冯家湾工业园**-(**)-***工业用地块(以下称“冯家湾地块”或“该地块”)。该地块地号为GX*-*-*,位于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殷家林村,土地证号为成高国用(****)第****号,土地类型(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别为出让,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即**.**亩,其中:待征绿地约*.**亩,工业用地约**.**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本公司与四******(以下简称“虹瑶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开发协议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共担风险、按投资比例共负盈亏,合作开发冯家湾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冯家湾项目”或“项目”)。本公司为冯家湾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经营管理,******名义负责对冯家湾地块由工业用地调规变性为科研设计用地;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万元,其中:本公司投入*,***.**万元,占比**%;虹瑶公司投入*,***.**万元,占比**%。*.****年*月**日,虹瑶公司与自然人黄甫签订《项目投资权益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将其在冯家湾项目**%的投资权益及义务全部转让给黄甫,转让对价为*,***.**万元(据虹瑶公司****年*月**日《关于转让冯家湾工业园项目所持**%合作权益的函》,黄甫已付清全部受让款)。*.****年*月**日,******及黄甫签订《合作投资开发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约定自****年*月*日起,虹瑶公司在冯家湾项目**%的合作权益全权由黄甫履行和承担;冯家湾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仍为**,***.**万元,合作权益比例维持*:*比例不变,双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及黄甫确认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冯家湾项目合作损益为-**,***,***.**元(其中:虹瑶公司承担*,***,***.**元,本公司承担**,***,***.**元,本公司已作账务处理;);自****年*月*日起,冯家湾项目合作管理模式、成本费用归集原则等未尽事宜,由本公司与黄甫另行签订协议。*.截至本财务报告日,本公司与黄甫就冯家湾项目的合作管理模式、成本费用归集原则等未尽事宜未签订相关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冯家湾项目合作损益-***.**万元,黄甫按投资**%比例应承担合作损益-**.**万元,因尚待黄甫确认,本公司未对该期间所涉黄甫合作权益额在账面进行调账反映。*.冯家湾项目为工业用途建房,主要以“从事下一代信息技术、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和生物医药核心技术研制生产”为产业定位,项目经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于****年*月**日以《信息技术工作厂房建设项目》【备案号:川投资备[****-******-**-**-******】FGQB-****号核准备案。 (二)关于催收四川思创置业欠款事项 ******原欠本公司*,***,***.**元,******应收交大项目的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一直未支付相关款项,本公司于****年*月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金牛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价值***万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年*月**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作如下判决(判决书号:****金牛民初字第****、****-*号):******于本判决生******投资款、收益款*,***,***.**元、支付咨询服务费***,***.**元、欠款***,***.**元,合计*,***,***.**元及相应的滞纳金、违约金,****年*月*日起至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截至本报告日,收到金牛区人民法院转来的首笔执行款**.**万元,************资金断链全面停业,涉及诉讼,公司虽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催收,但******对******欠款*,***,***.**元全额提取了减值准备。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已吊销,未注销。 二、评估报告(川鹏源鑫资评报字[****]***号)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一)****年*月**日,国创瑞展与四******(以下简称:虹瑶房产)签订《框架协议》,双方合作开发成都市高新区冯家湾工业园**-(**)-***工业地块(以下简称:冯家湾地块)。冯家湾地块地号为GX*-*-*,位于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殷家林村,土地证号为成高国用(****)第****号,土地类型(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别为出让,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即**.**亩,其中:待征绿地约*.**亩,工业用地约**.**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国创瑞展与虹瑶房产签订《合作投资开发协议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共担风险、按投资比例共负盈亏,合作开发冯家湾项目。国创瑞展为冯家湾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经营管理,虹瑶房产负责以国创瑞展名义负责对冯家湾地块由工业用地调规变性为科研设计用地;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万元,其中:国创瑞展投入*,***.**万元,占比**%;虹瑶房产投入*,***.**万元,占比**%。****年*月**日,虹瑶房产与自然人黄甫签订《项目投资权益转让协议》,将其在冯家湾项目**%的投资权益及义务全部转让给黄甫,转让对价为*,***.**万元(据虹瑶房产****年*月**日《关于转让冯家湾工业园项目所持**%合作权益的函》,黄甫已付清全部受让款)。****年*月**日,国创瑞展与虹瑶房产及黄甫签订《合作投资开发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约定自****年*月*日起,虹瑶房产在冯家湾项目**%的合作权益全权由黄甫履行和承担;冯家湾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仍为**,***.**万元,合作权益比例维持*:*比例不变,双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国创瑞展与虹瑶房产及黄甫确认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冯家湾项目合作损益为-**,***,***.**元(其中:虹瑶房产承担**%亏损即*,***,***.**元,国创瑞展承担亏损即**,***,***.**元,国创瑞展已作账务处理);自****年*月*日起,冯家湾项目合作管理模式、成本费用归集原则等未尽事宜,由国创瑞展与黄甫另行签订协议。截至本评估报告日,国创瑞展与黄甫就冯家湾项目的合作管理模式、成本费用归集原则等未尽事宜未签订相关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冯家湾项目合作损益-***.**万元,黄甫按投资**%比例应承担合作损益-**.**万元,因尚待黄甫确认,国创瑞展未对该期间所涉黄甫合作权益额在账面进行调账反映。冯家湾项目为工业用途,主要以“从事下一代信息技术、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和生物医药核心技术研制生产”为产业定位,项目经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于****年*月**日以《信息技术工作厂房建设项目》(备案号:川投资备[****-******-**-**-******]FGQB-****号)核准备案。(二)******原欠国创瑞展*,***,***.**元,该款项实际系国创瑞展应收交大项目的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一直未支付相关款项,国创瑞展于****年*月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金牛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价值***万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年*月**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作如下判决(判决书号:****金牛民初字第****、****-*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国创瑞展投资款、收益款*,***,***.**元、支付咨询服务费***,***.**元、欠款***,***.**元,合计*,***,***.**元及相应的滞纳金、违约金,****年*月*日起至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截至本评估报告日,收到金牛区人民法院转来的首笔执行款**.**万元,************资金断链全面停业,涉及诉讼,国创瑞展虽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催收,但没有进一步的收款。国创瑞展对******欠款*,***,***.**元全额提取了减值准备。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已吊销,未注销。 三、其他详见四川鹏源鑫房******出具的评估报告(川鹏源鑫资评报字[****]***号)和四川兴良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兴会审字【****】***号)及项目合作相关协议。 四、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if !supportLists] (一)截止****年*月**日,经审计后标******借款本息合计****.******万元。其中:借款本金*,***.**万元、借款利息 ****.******万元、咨询费 ****.******万元,该债权此次一并转让;******持有的债权本金不再计提评估基准日之后的利息。 (二)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金融机构债务问题纠纷和法律诉讼,******持有的债权转让外,其他原有的债******继续享有和承担。五、职工安置事项 ****年*月*日经标的企业****年第二次职工大会临时会议通过《四******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方案中涉及的职工安置费用由标的企业原股东单位承担。详见《职工安置方案》。六、其他披露事项 (一)******持有的标的企业**%******持有的标的企业**%******持有的标的企业****.******万元债权捆绑转让。本次转让过程中,若有溢价,则溢价部分计入股权价值,债权不溢价。(二)标的企业主要资产包含持有土地资产*宗。 该宗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石羊街办殷家林村,证载土地面积*****.**m*(规划净用地*****.**m*,街头绿地****.**m*),容积率***.******.***,航空限高约**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国土证号 土地座落 来源 面积m* 土地性质 开发条件 成高国用(****)第****号 成都市高新区石羊街办殷家林村 出让 *****.** 工业 用地 具备 因该宗土地所在区域为冯家湾片区,故该项目通称“冯家湾项目”。该片区的总体规划为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 该项目目前采用对外合作开发模式进行开发。现处于规划方案设计阶段,拟在****年底完成报规。 (三)标的企业已经与自然人黄甫已就合作建设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以后,标的企业不会因为股权结构的变化,导致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标的企业与自然人黄甫在冯家湾项目既有的合作模式的改变,以及双方基于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有关合作协议的无法履行和终止。因此,标的企业与自然人黄甫在冯家湾项目合作建设依然维持双方在项目上*:*的投资比例,承担对应投入和风险,享有对应权益,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实现各自权益。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合作建设的协议内容及相关合作模式的投资权益。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以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查阅本次产权******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旦提交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标的的披露内容,******完整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之内容。 (七)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事项: (*)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意******已经披露的资产、负债、人员、税务、经营现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和标的股权的瑕疵和风险,******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不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交易标的。 (八)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涉及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万元)***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西南联******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保证事项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处置办法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披露附件名称操作评估报告下载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下载职工安置方案下载审计报告下载项目合作相关协议下载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罗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项目报名联系:许老师项目报名联系电话:***-********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第四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index.php?a=showdscq&keytype=GYZCGQ&keyid=ff**d**baf****c*a**db*b***f*bd*b&update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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