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侯马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及仓储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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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及仓储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鼎******受侯马市商务局委托,就侯马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及仓储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侯马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及仓储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SXDFYZB-*******-CZ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侯马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及仓储建设项目,包括物流管理系统、冷链、仓储设施设备等内容。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成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范围包括: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周期:一年 *、计划投资:*******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所投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受托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具备近一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本公告第四条所需其他资料;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并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招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地点: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侯马市商务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楼*号*层 邮政编码:****** 山西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