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屏山镇老山秦集圩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采购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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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屏山镇老山秦集圩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二次)
答疑公告
泗县屏山镇老山秦集圩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二次)(项目编号:SXGC*******),该项目于****年**月**日**时开标三室进行开标,原中标公示内容为(详见附件),现变更为:泗县屏山镇老山秦集圩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屏山镇老山秦集圩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SXGC*******
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胜利路**号
成交金额: *******.** 元
项目经理:赵步超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
证书编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泗县屏山镇老山秦集圩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二次),工期 **日历天。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高泽军、刘继成、张虹
采购人名称:泗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泗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镇长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泗县运河家园*栋
项目负责人:胡银娟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公告期限: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泗县运河家园*栋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的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由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如有),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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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