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繁昌县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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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采购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二次招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繁昌县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CG****HW****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芜湖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号; 成交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繁昌县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采购项目;规格型号:专用传输网络、中国移动;中标价: ******.**元;服务期限:**个日历天;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贾成海、汪学农、高世金 采购人名称:繁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繁昌县繁阳镇 联系人:高世金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志成******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层 项目负责人: 蔡海清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 **时**分**秒至****年**月**日 **时**分**秒(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春谷山庄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特此公告。 安徽省志成******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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