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正余镇新岸村、古坝村新型农业合作农场水稻机收作业服务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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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门市正余镇新岸村、古坝村新型农业合作农场水稻机收作业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正余镇新岸村、古坝村新型农业合作农场水稻机收作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规模:水稻机收面积约***亩。 *.工作内容:采用收割机收割水稻并运至指定地点等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 *.服务效率及期限:机收效率每天每台不得少于**亩,服务时间为****年**月*日-**日。 *.质量:水稻留在高度在平整地块不得超过**厘米,收割机必须装配秸秆切碎装置,长度不超过**厘米,并且均匀抛后。水稻收割浪费率不得超过*%(每**平方厘米不超过**粒水稻)。 *.机械及人员要求:必须投入至少三台收割机同时作业,收割机必须机械性能好,适应稻麦收割作业要求类型,全喂入式、半喂入式同时收割机经过年检,办理过保险;收割机操作手必须持有对应机型的收割机有效驾驶证,身体健康。 注:中标供应商在作业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机械及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方可进行作业。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机械作业。);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 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无 四、标书发售地点: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详见附件)。 五、投标保证金: ****.** 元人民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现金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 注:招标控制价中已包含评标费***元,有第一中标人直接支付。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正余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原王浩镇政府浩盛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先生 *********** 友情提醒: *、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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