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县县河镇集镇片区食用菌出菇棚采购、建设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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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竹溪县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溪采计函[****]ZX****号要求,******受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竹溪县县河镇集镇片区食用菌出菇棚采购、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竹溪县县河镇集镇片区食用菌出菇棚采购、建设项目二、采购内容:约对***个香菇基地钢结构外棚架进行供货、安装及施工,其中管壁厚度为*.*mm#**以上钢管管扣件、搭建香菇棚架规格*米×*米;建设要求:棚架、棚膜、遮阳网配齐,具备菌棒入棚出菇条件(详见工程量清单、数据实际验收结算);三、预算金额:***.*万元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竹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公布。五、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开标室评 委:刘辉、詹志刚、王文、谭文学、杨超。六、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竹溪县鄂陕大道****-*号*幢 中标金额:***.***万元七、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标准计取。 成交服务费金额:贰万叁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元) 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城关镇幸福东路 八、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联系事项: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东一路 联 系 人:王姗姗联系电话:****-*******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