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县华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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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年齐河县华店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总耕地面积*.*万亩,项目区西起邱铺村西侧南北沟,东至省道***,北起华店镇-晏城街道镇界,南至前营村。共涉及前王、后王、翟庄、王楼、赵井、马井、后拐、大周、邱铺、楼王、李舍**个村庄****人。预算为****.******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齐河县华店镇*.*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为****.******万元。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内容。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它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安全要求:满足相关规定
*.*技术规格:满足相关规定
*.*物理特性:合格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扣除,节能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 *%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和评审。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它相关现行标准
*.*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成交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要的服务。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它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齐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齐河县齐晏大街***号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地 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河东路华海湾新河尚城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pdf
发布人:齐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