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八一”办公区执法办案信息化工程迁建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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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八一”办公区执法办案信息化工程
迁建项目中标公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八一”办公区执法办案信息化工程迁建项目已于****年**月**日**:**时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年**月**日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八一”办公区执法办案信息化工程迁建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DDL-*******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号
联系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铁路物资供应段四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和要求:五、采购汉滨分局原“八一”办公区执法办案信息化工程迁建项目*批(详细规格参数、数量和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概况:采购汉滨分局原“八一”办公区执法办案信息化工程迁建项目*批
*、采购预算:*******.**元
六、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壹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 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二路以南龙记.观澜山*幢*单元*层*****-*
*、联 系 人:邢立军 联系电话:***********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宝堂、白峰、杨锋、曾祥敏、高磊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规定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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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附件: *.招标文件(***)终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