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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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建设 一、项目内容、分包情况 分包名称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建设 技术参数 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缓解法官办案压力,规范案件办理质量,本次采购信息化配套设备,包括诉费管理系统,四类案件管理系统,在线合议系统,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最高知识产权上报系统,电子档案升级及配套硬件设备,提高办案效率。 采购要求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次采购信息化配套设备,要求与已有系统兼容,实现与已有系统数据对接。*,提供近*个月的纳税证明;提供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三年投标单位经审计部门审计报告。 合同条款 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质保金*年后退还。 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 商务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验收标准 按照行业相关强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的响应或承诺)进行验收。 二、进场预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三、在进场预公告期间如对采购内容存在质疑请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 四、采购单位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联系人: 张志军 联系电话: ****-******* 注:此预公告信息由采购人自行发布,所发布内容仅为拟采购参数、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现面向供应商征询意见建议,实际采购内容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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