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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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s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现对芜湖鸠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规划区概要规划区名称: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规划概况:根据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开发区扩区后的总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开发区按“一区两园”规模建设,包括鸠江经济开发区东区(规划面积**.***平方公里、桥北工业园(规划面积*.**平方公里,为原核准范围)、电器部件工业园(规划面积*.***平方公里)。规划产业定位:(*)配套服务区:位于鸠江经济开发区东区西部和中部,主要为工业园内生产生活的职工提供生活服务;(*)工业发展区:三片工业发展区分别位于东区的西部、中部和东部,重点发展汽车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仓储物流区:仓储物流区位于沿江高速东侧,依托交通优势发展物流业。在****年*月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皖环函[****]***号文对《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区域长江、青弋江评价河段各监测因子评价结果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中的Ⅲ类标准,扁担河评价段COD、BOD*、NH*-N、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评价结果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Ⅲ类标准,其余监测因子评价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Ⅲ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鸠江经济开发区桥北区各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的二级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以及前苏联相关标准。电器部件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的二级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以及前苏联相关标准。东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的二级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以及前苏联相关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鸠江经济开发区桥北工业园区、电器部件园区和东区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点位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鸠江经济开发区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依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对本次调查的样品监测值进行比较,得到评价结果,区域各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中,均能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内现状各类工业企业用地或规划用地基本符合原规划的土地使用类型。但入园企业涉及汽车零部件加工、机械装备、金属制品、橡胶件制造等,部分企业布局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不便于集中管理和利用基础设施,本评价建议开发区在扩区发展过程中严格依照规划土地利用方向和空间布局方向进行布局,从而便于污染物的控制以及资源的有效综合利用。(*)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现状产业类型主要有汽车零部件加工、机械装备、金属制品、照明灯具制造、橡胶件制造等,产业类型较多。本评价建议开发区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遵循主导产业发展目标,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相符企业入驻,选用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并对环境污染程度低的清洁生产工艺,禁止规模小、污染严重、高能耗、高水耗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入开发区内。同时完善园区企业退出机制,对现有的不符合现有主导产业的落后企业要求其逐步退出园区。(*)鸠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尚未完全通畅,评价建议加快城东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的进度,早日通过环保验收。(*)开发区目前尚未成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不利于对入园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管;建议开发区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设,依托芜湖市环保局鸠江分局等充实环境管理队伍。*、总体结论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和《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的具体落实。规划方案中对功能定位、产业定位、合理,用地布局规划、给排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供排水规划都进行了详细论证和分析,但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的目标与指标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同时规划应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出要求。在按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后,规划总体合理。*、查阅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规划区情况及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相关的补充信息,时间自本次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规划的进一步实施是否有必要?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规划的后续实施持何种态度? (*)您认为规划区的企业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您对环保部门对本规划区的管理有何建议和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联系方式如下:(*)规划单位名称: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徐波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评价单位评价机构名称:******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联系人:段文松电话:***********邮箱:********@qq.com*、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conten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