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梅江(共建)宪法主题公园宣传标语标识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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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编号:****-***FC*******采购单位: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共建)宪法主题公园宣传标语标识项目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招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梅******;投标报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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