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和平县上陵镇街镇道路及市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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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环审[****]**号和平县公路局:你局报送的《和平县上陵镇街镇道路及市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年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编制《和平县上陵镇街镇道路及市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二、根据《报告表》内容,和平县上陵镇街镇道路及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和平县上陵镇街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至***°**'**",北纬**°**'**"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和平县总占地面积为*****m*。主要从事新建二级公路,全程*.***公里,两车道宽均采用**米,设计时速为**公里*小时。主线起点位于国道***线K***+***.**处,终点国道***线,K***+***处。整体走向是由北往南。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JJ**-****)的相应技术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年*月*日施行)、国务院***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及****年*月**日修改单)等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相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及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基础上,项目建设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三、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一)噪声: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四、按报告表要求,该项目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落实以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要求,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在落实相关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防治厂区环境污染,可降低其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养化、以减少对附件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五、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只适用在现在项目选址内建设和经营,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为了便于及时准确掌握整个建设过程环境影响情况,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按施工情况进行不同时的环境监测,并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七、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和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